1、涉及范围:
全体2016级学生
2、截止时间:2019.12.20前(含20日)将汇总表由年级助理汇总交至教学办
3、上交材料:
4、认定安排:
(1)12月2日——12月8日,班级汇总、收集整理此次提交的个人申请表、个人实证材料、班级汇总表等材料。
(2)12月9日——12月17日(上午8:30--11:40,下午13:00—17:00)有争议的个人申请学院进行集中解答。
12月9日:工业工程
12月11日:工业工程(民航工程方向)
12月12日:交通运输(航空物流方向)
12月13日:质量管理工程
12月16日:物流工程
12月17日:物流管理
请各班级按照规定时间来07C402进行认定。
(3)12月20日,年级助理将所交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07C402。
附件1: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2:班级汇总表.xlsx
附件3: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年级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