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的通知(转自教学质量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16作者: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3号)及《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76号),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聘用岗位为专职教师(含教学岗、教学科研岗、科研岗)所承担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专职教师课堂教学改革学时数要求为:教学岗每年不少于8学时、教学科研岗每年不少于6学时、科研岗每年不少于4学时。

二、认定标准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课程资源、课程考核等方面进行认定,具体标准详见《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76号)。

三、认定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认定按课程归口单位开展工作,各教学院部成立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订认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课堂教学改革标准开展认定工作。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将根据学校课堂教学改革开展情况组织抽查。

 课堂教学改革认定表.xlsx

 关于印发《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张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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