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19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我院参加大类招生的专业包括物流工程、物流管理、工业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交通运输五个专业。为深入做好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的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分流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生专业分流具体规则,并组织实施。领导与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及参与大类招生各专业负责人、年级辅导员和教学办共同组成。
2、成立各专业线上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各自专业学生线上综合测评工作。各专业线上综合测评小组的具体人员由各系系主任负责组织。
二、分流原则
1、自愿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的总平均学分绩点。物流管理与工程大类可以选择物流工程或者物流管理专业;工业工程大类可以选择工业工程和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大类可选择管理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或者民航学院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专业。学生的分流只能在大类内专业进行分流,不得跨专业大类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2017-2018年入学,因故异动到2019级的学生,在原专业学习,不参与专业分流。
4、分流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志愿情况、专业师资数量、人才培养能力和就业状况等因素适当进行浮动,并确定各专业最终的录取人数。
三、专业容量
依据我院2019级学生人数和学院教学资源,我院各专业分流名额如下:
招生大类 |
现有人数 |
分流专业名称 |
专业所在学院 |
计划分流班级 |
计划分流人数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238 |
物流工程 |
管理工程学院 |
3 |
119 |
物流管理 |
管理工程学院 |
3 |
119 |
工业工程类 |
290 |
工业工程 |
管理工程学院 |
4 |
165 |
质量管理工程 |
管理工程学院 |
3 |
125 |
交通运输类 |
161 |
交通运输 |
管理工程学院 |
3 |
96 |
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 |
民航学院 |
2 |
65 |
四、分流的程序与办法
(一)线上指导阶段,5月27日—5月31日
通过线上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理性选择专业。
(二)线上填报志愿阶段,6月1日—6月3日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线上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的学生,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大类各专业中根据分流情况进行调剂。
(三)专业录取阶段,6月4日—6月10日
专业分流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各个专业首先尽量满足第一志愿,当填报该专业第一志愿人数未超过预设专业容量时,则填写该专业的所有第一志愿人员均被该专业录取。
2、若填报该专业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预设容量时:
(1)当在预设容量的30%以内时,则根据学生则按照学生第一学期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3门课程成绩之和的学分加权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分加权平均分相同者,按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3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顺序录取至该专业预设容量;
(2)当超过预设容量的30%以上时,则首先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预设专业容量的95%后,再取其后10%左右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评定以线上面试为主,由各专业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对参加综合测评的学生面试情况进行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其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然后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至该专业预设容量。
3、若根据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学生未被所有专业录取,则该学生将直接进入实际录取仍然不足的专业。
(四)公示阶段,6月11日—6月13日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期为3天。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进行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分流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五、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管理工程学院教学办在教务处指导下负责解释。
管理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