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范围:
2021级学生以及往届未认定创新学分的延长学制的学生。
2、截止时间:2025.04.09前(含9日)由年级助理将年级资料汇总交至相应电子邮箱279831374@qq.com;纸质资料汇总后交到08C205。
3、上交材料:
除延长学制学生外,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的表格。
延长学制学生如需认定创新学分,请自行前往08C205进行认定。
4、参考资料:
附件1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替代管理办法.pdf
附件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创新创业学分班级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分替代选修课学分申请表.docx
附件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分替代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6:讲座学习心得提交要求.docx
5、注意事项:
如需申请多余的创新学分替代选修课,请参照附件1的要求提交附件2、附件4、附件5,单独到08C205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