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院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校党〔2016〕116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组字〔2023〕14号)精神与要求,按有关规定程序,在党支部自评、党支部书记述职、学院考核基础上,经党委会研究,对2023年度我院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现予以公示。
考核等次“优秀”: 教工第二党支部
学生第三党支部
研究生党支部
考核等次“良好”: 行政第一党支部、教工第三党支部
教工第四党支部、学生第一党支部
学生第二党支部、学生第四党支部
学生第五党支部、学生第六党支部
公示时间1月20日至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反映。联系电话:61912302。
管理工程学院党委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