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推进能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5月31日,学院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刘儒主持。
会上,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田贤国从《规定》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结构内容、监督追责、贯彻落实等关键方面做了详细解读。
刘儒指出,本次学习会是贯彻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求,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的一次专题学习,各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与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要持续强化制度监督执行,确保政令畅通、风清气正。要做好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确保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刘儒就学习贯彻《规定》提出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党委班子成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履职尽责、精准施策的要求,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强党的领导,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三是要加强贯彻落实。学院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岗位、每一个人,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对学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文化月活动作了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