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字[2020]14号《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共认定150名困难生(2020级),现将学院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月6日至10日,过期不再更改。
办公室电话:61912057
学院团委办公室:61912053
邮箱:7876887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