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院基层团支部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8作者:管理工程学院文章来源:管理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学院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激发我院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我院共青团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我校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学院各团支部

二、述职评议考核安排

2022年220日前完成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围绕共青团“三力一度”工作部署和我共青团工作实际,紧扣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落实情况,对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要占一定篇幅。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参考以下内容:

(一)引领力方面:思想引领;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网上共青团建设;青年大学习等情况。

(二)组织力方面:团员发展、培养、教育和管理;团员推优;班团一体化建设;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情况;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先进性评价;专、兼职团干队伍建设;青马工程;团校工作;评优表彰;共青团和学生会改革等情况。

(三)服务力方面:科技创新工作;挑战杯;志愿服务;志愿者管理;“三下乡”社会实践;西部计划;帮扶就业;第二课堂等情况。

(四)其他:品牌工作;突出贡献;重大表彰和奖励等情况。

四、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一)提交述职报告。各团支部根据考核内容撰写述职报告(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简洁),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刘豪;联系电话:15538217862。

(二)书面述职评议院团委参考述职报告,结合各团支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并邀请一定数量团员青年参加,采用线上会议形式对各团支部进行评议。考核完成后,院团委将考核结果附件1加盖公章报送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

(三)评议考核结果。评议结果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议结果与奖励惩戒、评优评先挂钩,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院团委给予激励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院团委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开展基层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是团中央的明确要求,是大抓基层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团支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推动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契机,充分展示工作成果,对标查找薄弱环节,在考核中查短板、找差距、促整改,激发团支部活力,提高工作落实成效。


附件1:管理工程学院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郑州航院管理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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