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和《管理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称“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22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5%,“省优秀毕业生”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择优产生。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人数 专业 |
工业工程 |
质量管理工程 |
交通运输 |
物流工程 |
物流管理 |
物流管理(中外) |
物流管理(S) |
合计 |
毕业生人数 |
163 |
113 |
78 |
126 |
122 |
94 |
40 |
736 |
校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 |
9 |
6 |
4 |
6 |
6 |
5 |
2 |
38 |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大学期间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原始成绩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7.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材料报送
1.自愿申请。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提交个人优秀毕业生自评表(附件1)纸质版和相关纸质实证材料;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成绩单纸质版(标记补考重修版本)。各班收齐后,班长负责填写电子版统计表(附件3)并汇总至辅导员助理处。
2.报送时间。3月11日12点前,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到08C20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发送至邮箱zzh15139679240@163.com。逾期不再接受增补材料。
3.评选公示。结合学生大学期间德育成绩量化分值、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和就业情况等择优评选,评选结束后公示三天。
4.联系方式。政策相关问题可联系刘方方老师,电话18768879360。材料相关问题可联系学院资助助理沈琪,电话18624710530;资助助理杨佳慧,电话18735277474。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