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公示及实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作者:陈明文章来源:管理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管理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公示及实施的通知


各位师生:

根据《郑州航院实验室开放暂行办法》(校实[2017]6号)文件及学院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公示

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审,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及推荐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对推荐进入校级的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予以资助;对院级项目,学院将给予每项500元的资助。


二、组织实施

1.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立项要求,尽快落实实验室开放时间,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按要求完成结项。

2.项目资助经费应在项目结项前使用,经费主要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中所需的元器件、材料的购买,以及实验项目设计中必要的校外制作加工费用。校级项目经费的使用、报销等按照《郑州航院实验耗材管理办法》(校实[2017]5号)执行。

3.实验中心负责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为项目提供所需要的软硬件支持,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实时进行监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4.实验室开放期间,项目负责人要做好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结项,因故不能按期结项的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以后的实施方案,由学院审批,校级项目须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否则按未完成处理。

6.其他未述事宜,请与管理工程实验中心办公室(08C206)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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