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团支部:
为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和学院团委的直接指导下进行,各团支部具体执行。
二、推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纲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团龄1年以上,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带头完成“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活动及团课培训等工作、学习任务,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
(三)积极要求入党,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入党动机端正。
(四)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
(五)学习成绩优良。入学以来获得过奖学金,大一学生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国家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个别不符合本条但对学院或学校有突出贡献者,经两名以上党员推荐,辅导员审核,院团委批准,可考虑推荐。
(六)现任或曾任学生干部,有一定组织能力,有较强集体主义观念,有良好群众基础;或没担任过学生干部,但工作勤奋踏实,团结同学,严于律己,在学风建设、宿舍内务卫生、文体活动等各方面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师生评价良好。
(七)德育成绩获得过A等。
(八)遵纪守法,自强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九)凡是已经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不能再次参加推荐。
(十)在处分期的同学不能参加推荐。
三、推优比例
推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团员总人数的8%(按四舍五入计算)。
四、推优程序
(一)确定推优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研究
梳理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情况,由团支委进行综合评议(包括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研究确定推优候选对象,推优候选人数应是推优名额的1.5倍左右。2022级新生未参与高中阶段团员教育评议的,须在推优前由所在团支部对其进行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意见)。
2.推优选举
(1)召开团支部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为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由团支部书记宣读本次会议议程以及推优标准和条件;
(3)经团支委研究决定的推优候选人进行自荐或者团支部介绍情况;
(4)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推优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投票结果应由本团支部无利害关系人公开唱票、记票。确保大会的公正性及严肃性;
(5)投票后现场公布名单(票数统计完成后,得票数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有资格当选,按照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票数高者当选;若得票数出现并列情况,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则需进行重新投票)。
(二)填报推优材料
支部大会结束后,确认无误后组织填写《共青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双面打印。附件2中团支部推荐意见由本团支部的负责人签字,团委(团总支)推荐意见由院团委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递交推优材料
各支部将材料(附件1、2)整理后于10月2日报校08C201青年之家,其中附件1纸质版一份,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报送附件1(统一命名如:21022201支部团员入党推优统计表)电子版发邮件至glgcxy08@163.cm。
(四)推优公示
院团委汇总各团支部推优结果后公示3天。
五、工作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把团员推优作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认真组织。
(二)要保证团员推优的严谨性和严肃性,推优名单要按程序产生,充分酝酿和公示,不能反复修改、重复报送。
(三)在推优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推荐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取消资格,并追究团支部及所属学院团委(团总支)责任。
联系人:院团委书记 刘方方
院团委组织部 刘豪
联系电话:0371-61912053
共青团郑州航院管理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