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作者:苗静宇文章来源:管理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和《管理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情况,现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称“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全日制本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5%,“省优秀毕业生”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择优产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大学期间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所有课程原始成绩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有文件编号的院级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7.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评选。

四、材料报送

 1.自愿申请。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提交个人优秀毕业生自评表(附件1)纸质版和表中所列所有荣誉的纸质实证材料(按照顺序装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成绩单纸质版(标记补考重修版本各班收齐后,班长负责填写电子版统计表(附件3)并汇总至辅导员助理处。

2.报送时间。3月1日上午(中午12:00前),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到08C20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由辅导员助理汇总后发送至邮箱1911704365@qq.com。逾期不接受增补材料

3.请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如伪造申请材料将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评选公示

 结合学生大学期间德育成绩量化分值、智育成绩、在校表现就业情况等择优评选评选结束后公示三天。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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