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7作者:贾佳文章来源:管理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为确保管理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学硕和专硕分类选拔招生。

(四)坚持客观评价。笔试、业务课考核成绩可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安全健康保障,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复试组织管理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招生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完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复试方式和安排

(一)复试方式

所有专业和环节,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二)复试安排

1. 第一批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复试标准的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日程在管理工程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glgcxy.zua.edu.cn/index.htm)公布,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2. 第二批复试。第一批复试结束后,学院将举行调剂复试(调剂细则后续在学院官网发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复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第二批复试。复试日程在管理工程学院的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glgcxy.zua.edu.cn/index.htm)公布,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请参加复试考生务必带齐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备查,复印件招生单位留存)以备核验。

1. 初试准考证

2.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否则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及骑缝章的身份证明)。

3. 学历学位证书

1)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入学时查验。

2)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3)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暂时不能提供的拟录取前须补上)。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详见附件1)。

7.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从专科毕业到20239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

8. 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 2023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

9.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

10. 个人体检报告。考生需提交近一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需要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进行,其中必须包括肝功能检查和胸片项目(若考生无法按时提交个人体检报告,需提前向学院复试小组工作人员说明)。

【温馨提示】:

1. 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统一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提交给报考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

2. 如个别材料无法按时提交,请在资格审查表空白处说明何时补交材料(不能迟于拟录取时间)。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素质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包含思想政治考核)、外语听说能力三部分组成。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水平测试20%(外语听力测试占10%,外语口语测试占10%)、专业能力测试40%、综合素质面试40%。各环节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专业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测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专业知识能力和水平。成绩按百分制评分,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录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管理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详见附件4

(二)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由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专业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面试过程主要包括考生自我介绍、复试专家专题提问、复试专家自由提问等环节,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意识、科研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成绩按百分制评分,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录取。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复试专家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分,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的权重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即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2.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予以确认,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考生不同意接受我校的拟录取,我校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专业素质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别低于满分60%的考生。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分别低于满分60%的考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的考生。

5)有国家规定的其它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4.复试、拟录取结果将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glgcxy.zua.edu.cn/index.htm)公示并及时通知考生,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七、复试纪律与要求

(一)工作人员

1. 学院将严格履行招生单位主体责任,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复试专家组成员和工作人员执行回避原则,均需签订《2023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保密责任书》,对复试试题以及相关工作严格保密。

2. 复试专家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须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复试工作组织过程中,学院将严格遵守“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 复试过程要严肃认真,复试期间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得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复试专家组成员手机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二)复试考生

1. 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

2.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 入学后,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注意事项

1. 复试地点。复试地点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参加复试考生可选择从学校北门(平安大道)或学校南门(相济路)进入学校其他校门无法进入学校进入校园时,门口保安人员会查验入校访问申请,请参加复试考生提前2天自行在“平安郑航”微信公众号提交入校访问申请(校外车辆禁止进入校园)。步骤为:微信中搜索“平安郑航”并关注公众号,进入界面“访客系统-我要预约”,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提交后请及时与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联系完成入校手续办理。

2. 复试突发事件处理。复试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考生须立即联系学院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启动相关工作预案。

3. 复试信息公开。复试结果公示等信息在管理工程学院官网发布(http://glgcxy.zua.edu.cn/index.htm),请考生及时查看。

咨询渠道及监督举报方式

(一)咨询渠道

1. 办公地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8教学楼C2207室)

2. 办公电话:0371-61912308  张老师

3.  QQ5140102331群)  2449004022群)    

4. 电子邮箱zshiqing@zua.edu.cn

(二)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371-61912056

十、其他

本细则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定,适用于管理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未尽事宜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324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瀚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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