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管理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郑州航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南省及学校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缺额情况
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缺额情况如下:
(一)交通运输
专业代码及名称:086100交通运输
研究领域代码及名称:不区分研究领域
调剂指标:多
(二)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代码及名称: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研究领域代码及名称:不区分研究领域
调剂指标:少量
【注意】:“调剂指标”中,“少量”指调剂名额≤10,“多”指25≤调剂名额<50。
三、调剂原则
(一)须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c.zua.edu.cn)。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详细如下:
1. 交通运输(086100)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二、英语二、政治,可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数学二、英语一/英语二、政治的考生调剂(原则上不接受统考科目为数学三考生调剂,如有疑问请咨询我院);
2. 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英语一、政治,可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一、英语一、政治的考生调剂;
3.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三、英语一、政治,可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英语一、政治的考生调剂。
(五)对于申请调剂到我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我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复试考生名单遴选原则主要包括如下:
1. 在综合考虑专业背景、一志愿报考专业及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的前提下,我院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复试名单;
2. 若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相同,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加和高者优先;
3. 在复试考生名单遴选过程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数学(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英语(英语一、英语二)、政治视为统考科目相同;
4. 以上调剂原则条件如与教育部、河南省和学校招生调剂政策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
三、调剂工作程序
所有调剂工作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以下简称“调剂系统”)。
(一)我院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6日0:00-14:00。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我院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锁调剂志愿的,可及时联系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
(三)我院选拔调剂考生的时间为:在调剂开放时间结束后的10小时内(即4月6日14:00-24:00)。根据我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发出复试通知;未被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解锁。如考生申请提前解锁或放弃择优遴选资格,请及时与学院电话联系或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联系方式详见第五部分),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人员统一处理。
(四)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没有确认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考生按学院发布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并关注学院网站公示的复试成绩。
(六)复试结束后,我院将结合初试成绩和复试考核结果,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于1小时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首批调剂工作完成后,我院将视计划缺额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调剂并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四、注意事项
(一)复试方式和安排、复试内容、录取工作、复试纪律与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管理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http://glgcxy.zua.edu.cn),不另做通知。
(二)由于学科(专业)差异,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培养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含各调剂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排名办法以及录取办法等),慎重填报调剂志愿。
(三)调剂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拟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院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院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其他政策以《郑州航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五、联系渠道及监督举报方式
(一)联系渠道
1. 办公地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8教学楼C座2楼207室)
2. 办公电话:0371-61912308 张老师
3. QQ群:514010233(1群) 244900402(2群)
4. 电子邮箱:zshiqing@zua.edu.cn
(二)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371-61912056
六、其他
本细则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定,适用于管理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未尽事宜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