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根据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的方案》(中青发[2018]2号)的要求,为切实提升“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的制度化和实效性,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团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学习管理办法。
一、参学对象
学院全体学生
二、学习方式
(一)学习平台:“郑航青年”微信公众号,进入点击底栏“服务青年”-“青年大学习”,填写姓名和学号登录学习(注意:未按要求填写信息将无法统计学习情况)。
(二)学习时间:每周一至周日20点。
三、工作安排
(一)各团支部书记职责:做好宣传工作,负责本支部成员“青年大学习”工作推进,做到学习全覆盖;做好督促工作,负责本支部成员“青年大学习”记录与上报。
(二)执行“青年大学习”学习打卡制度。各班同学在完成当周学习任务后,由团支书于每周四12点前统计支部学习情况,整理数据报送至院团委指定邮箱。
(三)院团委每周公布各支部“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
四、考评激励
(一)支部奖励及惩罚办法
1、考核奖励办法:
(1)每期对各团支部学习率进行院内排名,在学院官方媒体平台展示各支部学习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团支部进行公示表扬。
(2)每学期平均学习率位于年级前三名的团支部(相同分数按并列处理)获评学院“青年大学习先进团支部”,在参评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等荣誉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德育成绩统计办法》中“思想引领类”计分办法,当学期德育分该团支部所有同学加2分,团支部书记再加2分。
(3)各团支部群众青年学习情况作为入团的重要参考。
(4)学期内每期学习率均达到100%的团支部,下学期团员推优增加2个名额。
2、考核惩罚办法:
(1)学习率低于90%的团支部,取消该团支部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评选资格。
(2)学习率低于90%的团支部,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德育成绩统计办法》中“团学履历类”计分办法,取消该支部学生干部的学年任职加分政策,不予参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
(二)个人奖励及惩罚办法
1、考核奖励办法:
(1)每学期学习率均达到100%的同学获评学院“青年大学习先进个人”,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德育成绩统计办法》中“思想引领类”计分办法,当学期德育分加2分。
(2)学习率作为个人入团、推优入党、党员发展等各环节的重要参考。
(3)学习率作为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原则上要求参评个人在考核期内学习率为100%才具备评选资格。
2、考核惩罚办法:
(1)每期在学院官方媒体平台对未学习的同学进行公示批评。
(2)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德育成绩统计办法》中扣分参照表,每期未完成学习者扣除德育分3分,每学期累计扣分不超过15分。
(3)屡教不改且一学期未完成学习达5次及以上的所有保留团籍的党员以及团员,院团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档案。
(4)学习情况作为重要依据纳入学生思想政治鉴定工作,对长期不参与“青年大学习”的毕业生,如实记录在个人大学期间“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入档案。
五、附则
(一)望各团支部务必重视并加强宣传,使“青年大学习”在支部内常态化开展,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引导团员青年积极主动学习。
(二)本学习管理办法由管理工程学院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郑州航院管理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