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经教师自主申报、评审专家审议,确定拟推荐成果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11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院长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19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