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作者: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受理要求:

提交材料:纸质:《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15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教育厅现场审核后退回。);《申请人汇总清单》(附件2)一式1份。

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清单》的电子稿,以“姓名+创新人才”命名。邮箱:xm@zua.edu.cn

提交时间:2020年5月25日下午四点以前

因有限项,不能按时提交者不再接受。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61912516



各高等学校: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启动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本次实行限额申报。郑州大学、河南大学不超过10项,其它大学及文科类、师范类本科院校不超过6项,其它本科院校不超过3项,高职高专不超过1项。各高等学校科研(社科)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人才申报的审核、评审、汇总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

3、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得申报本支持计划。

二、学科范围

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和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体育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评审方式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和现场答辩。首先进行会议评审,确定参加答辩入选者。而后通过现场答辩最终确定拟入选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助方式

列入2021年度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者,由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助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一次核定,当年拨付,经费使用须符合相关财务规定。资助期限为3年。

五、结项要求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资助期结束,申请结项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发表相关高质量论文1篇以上。

3、研究咨询报告属于应用研究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者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属于基础研究的,须有5位同行专家(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鉴定意见。

4、获得高层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1项。

5、获得高水平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奖励1项。

六、申报方式及要求

1、2021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高校人才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应在校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要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2、申报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需报送《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15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各单位《申请人汇总清单》(附件2)一式2份。同时报送《申请书》和《汇总清单》的电子稿。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教育厅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社会科学管理部门印章。不接受邮寄材料,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宋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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