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解晨阳等2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作者:赵晓雨文章来源:管理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 )第三十条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字[2022]51 号)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解晨阳等2人进行退学处理,由于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相关退学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7日 (公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如有异议,自公示期满之日起 10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相关申诉。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1-61912050

申子邮箱:rainhee@z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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