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工程学院2025年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2作者:1文章来源:管理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为确保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安排;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评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疑。

二、拟招生人数与复试名单

(一)拟招生人数

(二)复试考生名单

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

2.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三、复试纪律要求

1.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入学后,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请参加复试考生务必带齐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备查,复印件招生单位留存)以备核验。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

(1)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入学时查验。

(2)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3)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暂时不能提供的拟录取前须补上);

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1)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从专科毕业到2025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

10.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

11.现场心理测评。复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在线心理健康测试(测试时间2-3分钟),须如实逐项填写测试内容,测试结果不纳入复试成绩;

12.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须现场签署《2025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发放)。

【温馨提示】:

1.请各位参加复试考生在3月25日前将个人简历(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kyyjsbgs@126.com,命名方式为“学科(专业)代码+考生编号+考生姓名”;

2.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统一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提交给报考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

3.如个别材料无法按时提交,请在资格审查表空白处说明何时补交材料(不能迟于拟录取时间)。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知识考核(笔试)、外语听说考核(面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考察和诚信评判(面试)四部分组成。思想政治考察和诚信评判不计入总成绩。各环节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外语听说考核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40%

(一)专业知识考核

1.笔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专业课程(系统工程)(满分100分);

2.成绩计算: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试卷成绩×20%+专业课程试卷成绩×80%;

3.其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成绩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力和表达能力,由复试专家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50分,外语表达能力50分。

(三)综合能力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意识、科研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通过面试形式测试,包括考生自我介绍、复试专家专题提问、复试专家自由提问等环节。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部分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日程安排

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一)复试报到

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12:00

地点:东校区08教学楼C座1楼104室

内容: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初审、签订“复试承诺书”、心理测评

(二)笔试

1.专业课程

时间:2025年3月26日14:30-15:30

地点:东校区01教学楼B座1楼101室

2.思想政治理论

时间:2025年3月26日15:40-16:40

地点:东校区01教学楼B座1楼101室

3.同等学力加试(如果涉及)

时间:2025年3月26日17:00-18:00

地点:东校区01教学楼B座1楼101室

(三)面试

时间:2025年3月27日9:00-18:00

地点:东校区08教学楼C座3楼305室(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

东校区08教学楼C座4楼406室(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七、综合成绩评定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的权重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即: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八、复试成绩公示

1.复试成绩将在学院官网(http://glgcxy.zua.edu.cn/index.htm)公示并及时通知考生,公示时间为3日。如有异议,根据咨询渠道联系方式逐级反映。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

2.各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笔试成绩排序;

3.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和办法为准。

九、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

①专业课程卷面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

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

③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

④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3.同等学力考生各项加试课程单门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考生;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有国家规定的其它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十、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应于公示结束三周内将个人一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二甲以上医院)原件邮寄或送至培养学院,体检报告必须含有医生签字确认和体检单位公章页。

体检项目需要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必须包括肝功能检查和胸片项目。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十一、注意事项

1.复试地点。复试地点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07和08教学楼(位于校园北侧),参加复试考生可选择从学校北门(平安大道)或学校南门(相济路)凭准考证进入学校;

2.复试突发事件处理。复试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考生须立即联系学院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启动相关工作预案。

十二、咨询渠道及监督举报方式

(一)咨询渠道

1.办公地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8教学楼C座2楼207室)

2.办公电话:0371-61912308 张老师

3.腾讯QQ群:244900402

4.电子邮箱:zshiqing@zua.edu.cn

(二)监督举报电话

1.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302

2.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371-61912520 61912529

电子邮箱:yzb@zua.edu.cn

3.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十三、其他

本细则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定,适用于管理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未尽事宜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22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陈加慧

友情链接